內容提要:【檢車都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年檢驗車要帶的證件有:車主身份證原件、機動車行駛證原件、交強險保單(在有效期內、含車船稅),還需要準備三角警示牌和滅火器。
年檢驗車的流程如下:
1、準備資料:審車需要的材料有:車主身份證原件、機動車行駛證原件、交強險保單(在有效期內、含車船稅),還需要準備三角警示牌和滅火器;
2、外觀檢測:將車開到最近的試驗地點,然后進行車輛外觀查詢;
3、填表繳費:到車管所填寫機動車年審申請表,然后把表格和其他材料全部交給工作人員,并繳納檢車費;
4、上線檢測:上線檢測主要檢查車輛的尾氣、剎車、燈光、底盤等內容,只要車輛沒有改裝或故障,這些檢測基本都能通過;在上線檢測的檢測中,如果有不合格的項目,工作人員會通知車主,讓車主結賬后自行進行檢修,檢修后再來重新年檢;
5、拍照簽字:檢測合格的車輛,車主會拿到已經簽好字的表格,車主要拿著表格,并把三角警示牌和滅火器擺在車輛后面,有天窗的車輛需要把天窗的后部翹起,等待工作人員拍照。當車輛拍完照簽完字后,車主就可以去總檢處辦理最后的手續了;
6、檢測通過:最后就是把表格和交強險單據等交給業務臺,由工作人員進行檢查和數據錄入。最后會把代表年檢合格的車標發到車主手中,車輛年檢的全部過程就結束了。

年檢注意事項:
1、查看有無違章記錄,及時處理;
2、檢查后備箱有無滅火器和三角架;
3、車牌上的破損、磨損、褪色的提前去更換新車牌;
4、加裝加裝踏板、爆閃燈等都要拆卸,改裝輪轂要換回之前的;
5、面包車等7座以上的車輛座位要放全,跟行駛證上的座位數相吻合,每個座位都要有安全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對機動車駕駛證實施審驗。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九條,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檢驗合格標志。